秦州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简称“秦州区量奖”)是区政府设立的质量领域最高奖项。凡在秦州区辖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国外和中央、省、市驻区企业以及其他形式企业,同等条件均可参加秦州质量奖的评审、表彰和奖励。
在企业和组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评审准则,坚持总量控制、好中选优。评选程序按照自愿申报、推荐提名、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评价、审定公示等环节依次开展。不向申报企业和组织收取任何费用,不増加企业和组织负担。
一、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企业或组织按照《秦州区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秦州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和本公告要求,了解质量奖的评审程序和评审要求,严格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和电子版本两种文档。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统一使用A4纸规格,内容采用3号仿宋字体双面打印,沿长边装订;电子文档统一用u盘报送。
(三)申报材料中使用的数据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所获证书、资质等截止到2019年12月;
(四)申报材料中数据、资质等应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二、受理部门和申报时间
(一)受理部门:申报企业或组织将申报材料递交秦州区人民政府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其统一报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截止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2020年8月10日结束。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和消保维权股
联系地址:秦州区滨河西路23号原区工商局213室 (第一驾校西)
联 系 人:马琰、郑文茹
联系电话:0938—8310220,13321387510
特此公告
秦州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