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市科发〔2021〕13号

 

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管委会,驻市及市属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

为集聚高端创新资源,攻克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完善我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组织管理方式,经研究,组织开展天水市科技计划“揭榜挂帅”制项目技术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与要求

市级科技计划“揭榜挂帅”制项目分为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两类。

(一)技术攻关类项目

1.征集对象

主要为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

2.征集要求

(1)需求内容应聚焦企业、产业发展“卡脖子”的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重要材料及工艺等,通过项目实施能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带动全市乃至全省相关产业技术水平提升;

(2)须承诺并有能力保障科技揭榜制项目科研投入,且能够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研发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企业推动应用;

(3)应明确项目指标参数、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其他为揭榜方提出的条件要求。

(4)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二)成果转化类项目

1.征集对象

主要为拥有已经比较成熟且又符合我市产业需求的重大科技成果的市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

2.征集要求

(1)在“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已取得重大突破,拟转化成果具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且符合我市企业和产业创新发展需求,且未与相关单位达成转化合作协议。

(2)拟转化的创新成果知识产权明晰,市场用户和应用范围明确,对我市产业转型升级能够发挥关键推动作用;

(3)拥有成果转化的支撑队伍,能主动参与和协助推广转化应用方案的实施;

(4)优先支持产业共性技术和首台(套)重大装备,以及公益性、辐射带动效应显著的重大成果。

二、项目征集重点

坚持“四个面向”,瞄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聚焦新兴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重大民生领域关键(共性)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实际需求对接,重点瞄准以下主攻方向:

1.电子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软件开发、微电子技术、计算机产品及其网络应用、通信技术、新型电子元器件、信息安全、智能交通和轨道交通、新一代人工智能等。

2.高端装备制造:包括新一代工业控制计算机技术、新型自动化仪器仪表技术、先进制造工艺与装备、特种加工技术、新型机械、电力系统与设备、汽车及轨道车辆相关技术,复合机床、高端医疗器械、直流接触器、模具、传统文化产业改造技术等。

3.绿色低碳:包括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技术、资源勘查高效开采与综合利用技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

4.生物医药:包括新药创制、医药生物技术、中成药二次开发、化学药研发技术、医疗仪器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农业生物技术等。

5.数字经济:包括大数据与云计算、智慧城市、物联网、区块链、三维激光点云设备技术等。

6.新材料:包括新型光电显示、特种金属、陶瓷等无机非金属、高性能复合材料、增材制造(3D打印)、生物医用、高分子、文化艺术产业相关的新材料等。

7.现代种业和精准农业:包括现代种业、精准高效农业、食品安全、智能农机装备等。

8.生态环境和文化旅游:包括城镇农村污水治理、废弃物资源利用、全域旅游数字化技术、智慧生态康养等。

9.十大生态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围绕节能环保、通道物流、数据信息、清洁生产、中医中药、清洁能源、军民融合、数据信息、先进制造等产业发展技术瓶颈开展攻关。

三、工作流程

揭榜挂帅制项目管理主要包括需求征集、论证遴选、对接揭榜等关键环节。

1.需求征集。市科技局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或“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技术需求。需求内容应明确拟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核心指标、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揭榜方需具备的条件等。

2.论证遴选。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征集的项目需求进行论证,重点遴选出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应用面广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需求,以及推广难度大、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转化需求,通过门户网站和报刊媒体向社会张榜公告。主要包括以下环节:形式审查、同行评议、现场考察和张榜公告。

3.对接揭榜。揭榜方按项目要求主动与发榜方对接,细化落 实合作具体内容,达成共识;发榜方、揭榜方按有关规定签订技术合同,并共同制定发榜项目的可行性方案;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可行性方案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提出财政资金拟资助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市科技局及时发布成功揭榜公告,如有异议,按相关规定处理。

市科技局将揭榜挂帅制项目列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并按有关规定与技术攻关类项目发榜方、成果转化类项目揭榜方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

四、有关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技术创新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征集、筛选和凝练高质量的“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市科技局负责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管理工作。

2.发榜方和揭榜方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技术合 同中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分配,避免产生知识产权纠纷。

3.揭榜挂帅制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揭榜方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任务无法按期完成的或不能完成的,经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后,可以延期继续实施或终止项目。项目终止的,收回已拨付的剩余财政科技资金。

4.对弄虚作假或骗取市财政资金的行为,市科技局会同相关 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属地化审核推荐上报。申报单位注册地在县区的项目由所在县(区)科技局审核推荐;市属单位申报项目,由其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内民营企业申报项目由经开区管委会、农业园区管委会审核推荐;驻市省、部属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由上级主管单位或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推荐。

6.申报单位填写天水市揭榜挂帅制项目需求表,请于4月 15日前将书面材料按行业领域报送至市科技局有关业务科室(天水市政务中心2号楼)。

五、受理科室联系方式 

 

行业领域

受理科室

联系电话

工业科技类

高新技术科

8214146

民生科技类

社会发展科技科

4903361

农业科技类

农村科技科

8213550

 

天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29日

  附件:天水市揭榜挂帅制项目需求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