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天市职改办发[2020]5号)文件精神,2020年全省职称信息申报系统已开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全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民营企业中直接从事建设工程、规划、环保、交通、国土等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报方式

2020年全市建设工程(含环保)系列中(初)级职称,全部实行网上申报。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gszcxt.cn:8000/zcxt,登录系统请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申报、审核、评审(认定),发证、查询。

三、评审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符合《甘肃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9〕306号)要求,按照省、市人社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一)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品德条件标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精神和科学精神,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遵守社会公序良俗,中共党员还必须遵守党纪党规。

在职称评审中,探索建立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一旦发现品德有问题者实行“零容忍”。

(1)对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申报。

(2)对经查实的申报造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学术不端等行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此后两年内不得申报,己通过评审的撤销相应任职资格,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单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对经查实的在科技奖项、项目、竞赛等团队合作中,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在职称审核评审中按申报造假对待。

(4)近3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不得申报。

(5)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申报。

品德考核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主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必须取得合格以上等次并在单位公示,同时由党组织出具品德考核材料(内容包括:近3年的个人思想品德情况、民意调查、考核结果,参加人数、考核组签名等)。申报人员必须签订诚信承诺责任书,随申报材料一并上报。获得优秀党员、道德模范等荣誉的,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申报。

2、基础学习能力条件: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只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符合其它任职条件。

(2)获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并受聘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以上,并受聘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以上。

(5)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以上,并受聘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以上,在县(区)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在艰苦地区工作的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3、专业技术人员当年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不得申报,退休年龄计算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申报当年12月 31日;申报人员的业绩计算到当年8月30日。

4、企事业单位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二)关于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的要求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中级职称申报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三)论文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中级职称时,发表论文不再作为硬性要求,可用市级相关专家审核通过的推广新技术、解决技术难题、服务产业发展或承担项目的技术总结、工程项目设计方案、专利成果、项目验收报告等形式替代。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人员在任现职期内以第一作者在市级及以上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可作为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评审的依据。

四、考核认定

国家承认学历的建设领域相关专业按照以下规定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研究生班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获得硕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年度考核合格,不参加答辩,直接提交中评会评审认定。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确定本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确定本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取得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经考核合格,可确定本专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公示要求

拟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坚持实行“两公示”制度。在用人单位确定推荐申报人员名单后,首先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公示内容包括:本单位中级职务岗位总数及空缺岗位数额、确定上报的人员名单、被推荐人情况,包括姓名、工作单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和年限、取得资格时间、聘任现职务时间、年度考核结果、继续教育情况、品德考核情况、工作业绩等;评审工作结束后,任职资格文件下发前,在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主页上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发布公示信息,以上“两公示”时间均为5个工作日。

六、中级申报材料

1、县(区)申报单位提供县(区)职改办推荐评审的行文或函。(事业单位提供)

2、单位推荐报告、公示结果报告。

3、年度考核证明材料(任现职近3年以来)、单位出具的品德考察材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廉洁自律证明。

4、学历证明。本年度可以不再提供申报人员学历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从学信网或学位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自行打印,本单位要根据人事档案审核备案的学历认定情况核实、确认后盖章),无法通过网络手段查询的,仍需提供原件。

5、任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证及聘任证书或文件。

6、论文或相关专业技术成果。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或经过市级相关专家审核通过的推广新技术、解决技术难题、或承担项目的技术总结、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等均可作为答辩论文,一式5份。(未发表论文,自己撰写的专业技术总结需经市住建局人事科审核通过后,再参加答辩。)

7、业绩成果材料。业绩必须符合《甘肃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9〕306号)中第五章第二节正常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业绩均为2020年8月30日前取得的本专业成果,非本专业成果不能作为职称评审业绩使用。

8、任现职以来,完成《甘肃省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每年学习任务并取得人社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证明。

9、系统里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

10、所需表格请自行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下载中心—表格下载中自行下载。

七、中(初)级考核认定申报材料

1、单位推荐报告,公示结果报告。

2、学历证明。

3、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单位出具的品德考察材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廉洁自律证明。

4、中级考核认定需提供市级以上论文或审核通过的技术成果总结。

八、申报材料上传说明

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1)、推荐报告、公示报告、廉洁自律证明和空岗证明扫描上传至“其它业绩审查”栏。

2、参加工作相关文件、学历证书、中级职称资格证书、聘任文件或证书,任中级职称以来年度考核情况、继续教育证明、业绩贡献和成果等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相应栏目内。

3、符合中级考核认定人员按正常晋升申报,在“工作小结”栏注明(考核认定)”,初级的直接选考核认定。

九、答辩

1、答辩对象可用发表的论文或经过市级相关专家审核的推广新技术、解决技术难题,承担项目的技术总结、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参加专业技术能力评价答辩;

2、答辩满分为100分,答辩成绩只在本次评审时有效;

3、答辩对象须按时参加答辩培训会议。

十、注意事项

1、设岗未完成和无空岗的事业单位,不得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当年的评审工作,各类企业、非公组织、自由职业者人才申报则不受岗位限制。

2、在材料审核和评审答辩中,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和违反相关评审规定的个人,2年内不得参加评审。

3、报送的评审材料,必须符合文件规定和要求,否则不予受理。

4、推荐意见和相关表格未加盖县(区)职改办和基层单位印章者,不予受理。

5、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报送材料地址: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天水建筑科技中心1401、14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8212198   8350173

联 系 人:郑文亮  

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