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市水发〔2020〕267号
各县区水务(保)局,局属各单位,所属企业: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天市职改办发〔2020〕5号)文件精神,拟定于2020年11月召开全市水利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为了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一)文件依据
评审对象必须符合《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号)、《关于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申报资格审核权和评委会管理权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32号)、《关于按系列(专业)修订或制定我省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指导意见》(甘人社厅发〔2018〕27号)、《关于进一步改进职称服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268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职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天人社发〔2018〕446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天市职改办发〔2020〕5号)、《甘肃省工程系列水利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9〕294号)等文件规定。
(二)申报人员范围
1.在我市工作的水务系统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只要符合申报评审水利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均可在岗位限额内申报、评审。
2.水利专业相关行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如需评审水利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的,可由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市水利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评审(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报市职改部门同意、备案)。
3.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即转正定级),按照管理权限,县(区)初级职称和大中专毕业生的转正定级,由县(区)考核认定;市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初级职称认定,由市水务局认定、发文,报市职改部门备案;系统中级职称的认定,由市水利工程专业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报市职改部门备案。
4.凡需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转换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新任岗位上工作满1年,并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的程序,参加专业技术能力评价答辩,答辩成绩合格后推荐至中级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委员全面评审通过后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报方式
2020年度全市水利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包括中、初级考核认定)全部实行网上个人申报和组织评审,推行远程视频答辩。全部统一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gszcxt.cn)申报、审核、答辩、评审(认定)、发证、查询,申报人可通过省人社厅网站“职称评审”窗口登录申报。
三、必报材料
(一)申报人员由中评会管理员统一分配登录账号,登陆成功后按系统申报要求如实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申报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者出现漏报、错报、未放置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1)、廉洁自律证明、空岗证明、公示结果的报告和单位推荐报告扫描上传至“其他业绩审查”栏。
2.参加工作相关文件、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文件或证书,年度考核情况、继续教育证书、业绩贡献和成果等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相应栏目内。
3.考核认定人员(转正定级),中级申报方式按正常晋升申报,在“工作小结”栏注明“(考核认定)”,初级认定在系统进入后选择“认定”,再按照相应提示填报。
4.答辩材料网上提交。今年推行职称视频答辩,本人提前准备答辩材料,在申报材料时扫描上传至“其它业绩审查”栏,并在“其他业绩名称”里填写“答辩材料”,“业绩扫描”里填写“单位+姓名”(如秦州区××中心 王××),以便专家审核提问。
(二)《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业绩汇总表》(附件2),由各单位或县区职改部门汇总填报,一式二份,并提供电子版。
(三)系统中所需要的其他材料,按照系统要求提供、扫描、上传。
四、时间安排
按照省、市职改部门统一安排,各用人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考核推荐和公示工作,并督促申报人务必在9月3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各县区职改部门和市水务局将于10月15日前完成审核并转报市职改办。拟于11月召开专业技术能力评价答辩评审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专业技术能力评价答辩
为确保公平、公正的开展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综合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与水平。此次评审工作需经过专业技术能力评价答辩,通过答辩后推荐至天水市水利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包括拟考核认定为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专业技术能力评价答辩:
1.答辩对象可用发表的论文或经过水利专家审核的推广新技术、解决技术难题、服务产业发展或承担项目的技术总结参加专业技术能力评价答辩;
2.答辩满分为100分,答辩成绩只在本次评审时有效;
3.答辩对象须按时参加答辩培训会议;
(二)专业技术能力评价答辩成绩的使用:
专业技术能力评价答辩成绩综合成绩总分低于60分的,视为专业技术能力评价答辩考核不合格,不推荐上中评会;60分(含60分)以上者即为考核通过,推荐至中评会参加评审,由中评会根据答辩成绩,并结合本人业绩进行综合评审后再确定淘汰人员。
(三)专业技术能力评价答辩推行远程视频答辩,原则上为1天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答辩对象必须在通信信号良好的环境下在线答辩,若在规定时限内无法联系或无顾不上线的答辩者,视为放弃答辩。
六、注意事项
(一)为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适应“放管服”要求,此次职称评审全部在网络系统上申报、评审,同时该通知将在市水务局网站公布,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报送审核工作。
(二)申报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签名承诺,并填报上传《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同时要对本人申报所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材料的准确性、齐全性负责。
(二)用人单位要按照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推荐方案,对申报人员信息及证明材料逐项审查,择优推荐并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将个人申报材料逐级上报。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工作经历、业绩能力、有关证明材料真实性全面负责,严格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专人把好申报材料审查关。
(三)县区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把关,按照职称改革的相关要求,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全、规范,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开、公正,依法办事。不属于评审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申报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中级职称时,发表论文不再作为硬性要求,但也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人员在任现职期内以第一作者在市级及以上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可作为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评审的依据。 专业技术能力评价答辩可用发表的论文进行答辩,也可用水利专家审核通过的推广新技术、解决技术难题、服务产业发展或承担项目的技术工作总结作为答辩材料。用技术工作总结作为答辩材料者,需通过两名水利专家(拥有全省范围有效的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方可作为答辩材料,由专家填写《水利专家评价意见表》(附件3)并签字,用人单位评价、签字、盖章,连同专家高级工程师资格证扫描上传至系统相应栏中。
(五)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在材料审核、答辩、评审、公示等环节全程监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和违反相关评审规定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职称评审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评审,情况严重者,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单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联 系 人:金 坚 安锐
联 系 电 话:0938-8211606
地 址:天水市水务局人事教育科(天水市秦州区金家庄政务中心1号楼1512室)
附件: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2.《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业绩汇总表》
3.《水利专家评价意见表》
4.《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业绩证明材料目录》
天水市水务局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