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关于报送2020年度流动人员工程系列

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认定材料的通知

 

根据《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职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天人社发[2018]446号)和《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天人社发[2018]538号)精神,全面加强职称评审公共服务,规范流动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评定工作,现将天水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流动人才工程技术类初级职务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受理人事档案在天水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托管、全市范围内民营企业、非公组织、灵活就业人员、自主创业人员。

二、认定条件

1.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见习1年期满,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2.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只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或获得双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4.大学专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考核认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县、区级及以下单位满1年),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5.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考核认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县、区级及以下单位满3年),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6.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加职称认定评审时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7.以上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度考核均应在合格及以上等次。参加工作后取得高一级学历者,取得学历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折半计算。

、申报方式

2020年工程技术初级职称,全部实行网上申报认定,再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材料,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gszcxt.cn/ZCGL/,登陆系统请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申报、审核、认定、发证、查询。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按申报系统要求如实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因申报人员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置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

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人签名捺手印,用工单位加盖公章。)(见附件)

2.学历证明。可通过网络等手段查证核实的学历、学位证明,需提供从学信网或学位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自行打印,本单位要根据人事档案审核备案的学历认定情况核实、确认后盖章),不再提供申报人员学历证书原件;2003年以前的毕业证明和军队院校、党校等无法从学信网或学位网上查询的,上传学历证明扫描件。

3.申报人员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

4. 单位出具现岗位工作以来的包含品德、实绩、年度考核等内容的考核鉴定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5. 个人业务工作总结,A4纸双面打印(个人签名)。

6.人事档案存档证明(人事代理证)。

四、时限要求

2020年的认定工作申报人员需在8月31日之前网上提交申报认定材料。

五、相关要求

申报人员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全面负责,按照职称改革的相关要求,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全、规范,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主体、程序不符合规定等情况的,一经发现、举报查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职称评审“黑名单”管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认定过程严格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专人把好申报资料审查关,不属于评审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申报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开、公正,依法办事。

  天水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人:  

  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          联系人:  

联系电话:8571981

附件: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天水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2020年8月5日

 

 

 

附件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评审材料(包括学历、职称、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材料提供虚假、失实,本人自愿二年内停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并接受人社等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单位审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