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企业申报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享受培训补助的公告

天水市辖区内各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等5部门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就业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83号)文件精神,用工企业积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按标准给予培训补助现将有关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补助申报条件

  1、在天水市行政区划内,办理申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吸纳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签订3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

  二、补助标准

  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助;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助。

  三、申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3、工资发放表(须有本人签字);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居民身份证;

5、其他有关的印证资料。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取消享受培训补助资格。

四、申报程序

1、企业向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资料;

2、县区人社局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后提交县区扶贫办;

3、县区扶贫办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后,提交县区人社局;

4、对于符合享受培训补助条件的企业,人社、扶贫部门在天水市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于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人社部门将符合规定条件的培训补助申请资料交财政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由财政部门按照县级报账制、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支付补助资金;

5、每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补助。

  五、申请受理时间

202051日开始,至20201231日结束。

联系人:安永平   

咨询电话:0938-8393592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日